一、活动时间
使用赠券的有效乘机时限为:2008年1月1日(含)--2008年12月31日(含)
二、适用对象
普通旅客适用,儿童、婴儿及特殊旅客(如团队)不适用。
三、适用航线
所有国内深圳始发单去程、往返程(以下航线除外)
徐州、晋江、义乌、南充、张家界、南阳、丹东、福州、厦门、温州、三亚、武夷山、运城、石家庄、黄山、常德、洛阳、桂林、衢州、拉萨、银川、西宁、敦煌、湛江、北海、宜昌、襄樊、石家庄、海拉尔、景德镇、黄岩、南通、常州、鄂尔多斯、延吉、兴义、秦皇岛、景洪。
四、赠券受益的机票退票、变更和签转的特殊规定
1、自愿退票
赠券受益的机票如发生退票,我公司按票面实际金额扣除正常退票费后减去已使用赠券金额退还,已使用的赠券按作废处理。
2、变更
赠券受益的航班在航空公司允许免费变更的情况下,我公司工作人员可帮作免费变更操作,所变更的航班在赠券活动有效期内仍然适用。反之,赠券则按作废处理。
3、签转
赠券受益的航班,不允许自愿签转。
五、机票代金券优惠幅度
赠券的使用限每张机票金额为700元(含)以上。具体优惠如下:
机票金额(元) |
700-999 |
1000-1499 |
1500(含)以上 |
抵扣赠券金额(元) |
20 |
40 |
60 |
| 注:以上优惠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(1月28日至2月7日乘机日不适用) |
六、温馨提示
以上价格均不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税。
赠券面额以20元/张为单位,每张机票可根据机票金额多少使用多张赠券。
本券只能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使用,此券可用于旅游、酒店、签证等(注:用于旅游消费时每人/次限用一张)
此券盖章、签字后方可生效。
本券不记名,可以赠与他人使用。
使用赠券的同时,不参与积分活动、不得兑换现金。不与网上购票等其他优惠同时使用。
七、本券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华正商旅网、深圳市兆华正航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所有。
八、华正商旅网24小时服务热线:0755-88858888。 |